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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证
平昌县林业局门户网站       www.pcly.gov.cn          更新时间: 2008-1-2 14:39:57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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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许可

1

项目名称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证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3

责任单位

平昌县林业局 

4

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项目 

5

文件编号

 

6

事项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运输、邮寄和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办理准运证。出县境的准运证,由所在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省境的,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国(边)境的,必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运输野生动物不得超越准运证规定的种类、数量、期限和起止地点。活体野生动物的运输及装货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

7

办理对象及范围

公民、法人,省内 

8

办理条件

 

9

办理手续

申请人持本指南所需申请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件 

10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查;3、核准;4、发证或转报上级部门。

11

公示方式

 

12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13

费用情况

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林护字[1992]72号;

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林业厅川价字非[1993]56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按成交额的3%—6%

14

附件

申请报告,载明运输发货单位(人)、收货单位(人)、运输起止地点、运输动物种类或产品、数量、运输时间等;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特许猎捕证》;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证明;

4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解缴凭证。

1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16

联系电话

县政务中心林业窗口:(08276237001  行政审批股:(08276260256

17

监督电话

平昌县林业局:(08276260638 

18

办理地点、邮编

平昌县新华街东段10号金财大厦二楼县政务中心  邮编:636400

19

网上咨询

http://www.pc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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